关于印发«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»的通知
内工发〔2018〕6号
关于印发«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»的通知
各盟市工会,各自治区产业工会,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,区总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,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,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广大职工和会员,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«关于印发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›的通知»(总工办发〔2017〕32号),制定了«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».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.
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
2018年3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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